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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语老师

2000-09-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我从小就喜欢老师,喜欢到希望长大了能像他们那样当老师。那种感情里有崇拜。

上了大学,才认识到“老师”这个概念真正的内涵,特别是到了北大这个崇尚独立思考的大学。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位让我终身难忘的老师,我喜欢她,尊重她,这种感情比小时候更为刻骨铭心。

她是我的英语泛读老师。

她很平常,在北大提起她,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曾认为像她那样出色而又有特点的教师应该是小有名气的,但当我发现连她所在的那个英语系里,也不是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时,不免有些失望,有种自己欣赏的不被别人欣赏的失落。后来我才明白,这不是欣赏水平的问题,像她这样优秀的在北大无论是老师中还是在学生中,都不显见,都不突出。而正是从她起,让我真正读懂了“老师”这两个字的含意,让我真正洞察到“优秀”这两个字背后的内容,虽然她只教了我们一个学期。

她属于那种不漂亮却可以打扮得漂亮的女人,她并不打扮,不属天生丽质,但你决不会因为她不施粉黛而看不到她身上的那种不是人人都有的高雅的气质和自信的美丽。这种美丽不属于任何时髦,它只臣服于自己心灵的感知。

我对她的了解并不多。她是北大英语系毕业的,初进北大时,全班只有她一个人不是从外语学校考进来的,她的英语成绩最差,上课时听不懂教师的英语讲课,怎么办?哭?当然哭过,可是如果只会哭,你就真的只能哭了。从那个学期开始,她就不要命地学了起来,每天起早贪黑,一学期读完了30本英语原著,无论厚薄抓起来就读。第二学期的听力考试,全班最高分,外籍教师不相信她的分数,说:“没有学生能考得这么高,你可能以前看过这些题目。”

她对我们的要求非常严格,那是一种温柔的严格。她的课教得极棒,两节课容量很大,让我们的神经高度紧张。她训练我们的速度:快速写作,七分钟要写一百多字出来;快速阅读,2分钟1500字的文章要读完,要能讲出文章大意,她的听写(听写是外语教师训练学生的主要方法)是这样做的———“今天,我们来炒土豆丝,炒怎么写?土豆先要洗,洗怎么写?洗完了再切,切怎么写?然而……”现在回想起来,她的课就像上等的茶叶,韵味无穷,而且每续一道水,味道都不同。她教的是内功。

这内功也不是好修的。一星期两节课下来,我们每天都得熬夜,预习、复习,作业虽不多,但如果你没有充分的准备则跟不上她上课的进度,甚至不能回答她的当堂提问而受到她温柔的指责,不知几个夜晚我都是做着做着叼着铅笔倒下睡去。她让我们知道,有的功夫是非下不可的,学习中的有些功夫,就跟日常生活中的吃饭睡觉一样,不但非做不可,还要习以为常。

她不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且不说她因为尾椎出现过粉碎性骨折而不得不每次上课时都倚着讲桌的一角,她还有严重的脑溢血,我至今还无法相信医生对她的断言:“你的大脑就像60、70岁的老人一样。”她还只30多岁,仍能组织起我们如此紧张而丰富有趣的课堂学习。我们都怕上她的课,又盼着上她的课。

那一天她在楼梯口突然晕倒,整个人向下滑去,一位同学拦住了她,她的小腿已刮去了一层皮。她睁开眼朝我们笑了笑,然后被匆匆送进了医院,只留下那个笑容在人去楼空的走廊,在我们眼前久久挥之不去。

我们都知道她的病,平时她并不讳言提及,我们从未想到这病有多严重,因为她的病丝毫不减她的整洁与美丽,智慧与笑容,只给她增添了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神秘的气质。

下一次的课如大家所料由代课老师上,“付老师的病很严重,她早该住院了,医生说不住院不行了。”我们楞楞地听着,她就要这样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吗?那个笑容难道是诀别吗?是不是有的人让生命燃烧一次就无怨无悔了吗?拼搏、奋斗是以生命作代价的吗?我不知道,我只觉得她的生命是如此的美丽,就像流星划过的光芒足以使其它长留千古的星星在那一瞬黯然失色。

我没想到的是———今天,当我推开英语教室的门时,那个熟悉的背影就在眼前,我捂住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转过身,是她!真的是她!她示意让我进去,我低着头夹着书包匆匆坐到座位上。她是怎么从医院出来的?她好了吗?是什么奇迹吗?这些并不重要了,———她来了!

她说:“死并不可怕,但每个人都有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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